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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矿产资源需要哪些手续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与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且在2年内未被吊销过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五款、第十五条,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四条,自然资规〔2023〕4号“(四)2”)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除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01、划定矿区范围 02、领取采矿许可证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采矿许可证分为以下两个程序。 01划定矿区范围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采矿证办理全流程!这篇文章彻底说清楚了!(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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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2.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办理基本流程. (一)接收报件和受理.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报送的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部内审批. 自然资源部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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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事项办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答:前,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7〕 14号)第(八)条规定办理。 起,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201 9 〕 7号)第七条规定办理。国土资规〔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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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_国务院

二、自然资源部前已登记的其他矿产探矿权、采矿权以及批准的试采、批复的划定矿区范围,其后续登记事项均由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或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其中,煤、煤层气、铁、铬、铜、铝、金、镍、锆、磷、萤石11种矿产的后续登记事项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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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同时废止。. 本意见实施前已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油气探采合一计划表(略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 采矿许可证 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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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与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且在2年内未被吊销过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五款、第十五条,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四条,自然资规〔2023〕4号“(四)2”)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除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01、划定矿区范围 02、领取采矿许可证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采矿许可证分为以下两个程序。 01划定矿区范围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采矿证办理全流程!这篇文章彻底说清楚了!(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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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2.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办理基本流程. (一)接收报件和受理.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报送的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部内审批. 自然资源部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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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事项办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答:前,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7〕 14号)第(八)条规定办理。 起,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201 9 〕 7号)第七条规定办理。国土资规〔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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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_国务院

二、自然资源部前已登记的其他矿产探矿权、采矿权以及批准的试采、批复的划定矿区范围,其后续登记事项均由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或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其中,煤、煤层气、铁、铬、铜、铝、金、镍、锆、磷、萤石11种矿产的后续登记事项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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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同时废止。. 本意见实施前已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油气探采合一计划表(略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 采矿许可证 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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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与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且在2年内未被吊销过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五款、第十五条,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十四条,自然资规〔2023〕4号“(四)2”)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除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01、划定矿区范围 02、领取采矿许可证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采矿许可证分为以下两个程序。 01划定矿区范围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采矿证办理全流程!这篇文章彻底说清楚了!(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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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2.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办理基本流程. (一)接收报件和受理.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报送的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部内审批. 自然资源部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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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前,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7〕 14号)第(八)条规定办理。 起,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201 9 〕 7号)第七条规定办理。国土资规〔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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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_国务院

二、自然资源部前已登记的其他矿产探矿权、采矿权以及批准的试采、批复的划定矿区范围,其后续登记事项均由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或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其中,煤、煤层气、铁、铬、铜、铝、金、镍、锆、磷、萤石11种矿产的后续登记事项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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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同时废止。. 本意见实施前已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油气探采合一计划表(略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 采矿许可证 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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